一、培養目标
本專業培養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、堅實的法語語言基礎、較強的法語語言運用能力、比較寬泛的法國社會與文化知識;具有創新精神、創業意識和能力;能在外事、外經外貿、旅遊及文化、等領域從事翻譯、管理、宣傳等工作的法語應用型人才。
二、培養要求
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法國語言文學與文化等方面知識,通過學習掌握法語語言規律與法國文化,接受聽、說、讀、寫、譯等方面的訓練,具有較強的法語語言和文化的應用能力。
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:
1) 掌握法語語言、文學、文化等方面的基本理論與知識;
2) 具有較強的法語語言運用交際能力,并通過全國法語專業四級考試;
3) 具有良好的文學素養和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;
4) 具有初步的科研能力,了解文獻檢索、資料查詢及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獲得相關信息的基本方法;
5) 掌握一門第二外語;
6) 熟練掌握計算機操作,通過全國高等學校計算機等級考試(或達到國家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水平)。
三、專業主幹課程
本專業的主幹課程有基礎法語、高級法語、法語報刊選讀、法語語音、法語語法、法語聽力、法語口語、法語寫作、法語筆譯、法語口譯、法語語言學、法國文學史、法國概況與文化、經貿法語、跨文化交際、同聲傳譯、學術論文寫作等。
四、畢業學分:175學分
五、修業年限:标準修業年限為4年,允許3至6年畢業
六、授予學位:文學學士